【产品简介】
本灭活腺病毒7型室内质控品原料为腺病毒7型病毒培养液,用阴性稀释液稀释至所需浓度,并进行分装。此质控品均匀、稳定,与临床样本具有良好的互通性。
【主要用途】
本质控品可用于实验室的精密度检测,可对腺病毒7型核酸检测的实验室进行室内质量控制,有效监控仪器状态、人员操作、试剂盒有效性等,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。
【样品制备】
将腺病毒7型病毒培养液进行TCID50值测定,灭活后进行初步定值,然后用阴性稀释液稀释至所需浓度,并进行分装,采用荧光定量PCR法确定其参考范围。
【参考值及范围】
编号 | TCID50 | 参考范围(Copies/mL) |
S1-高值 | 104.4165TCID50/mL | 1.00×105~1.00×106 |
注:以上参考范围仅供参考,不作标准值使用。本质控品只用于检测项目的实验室的内部质量控制,不用于疾病的诊断,不用于临床样本的定值,使用时应由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采用一系列统计方法,统计本实验室的均值和精密度。
【包装、运输与保存】
1.包装规格:本质控品为溶液形式,采用2mL的冻存管包装,每管0.5mL。
2.运输条件:采用干冰运输,运输时间不超过7天。
3.样本保存:置于-80℃环境保存,收到样本后应立即检查样本是否为冰冻状态。检查无误后才可用于实验。
【使用说明】
1.本产品开瓶后一次性使用,不可反复冻融。
2.本产品使用时,应移至室温平衡15分钟,震荡混匀,6000rpm瞬时离心后即可使用。
3.本产品作为核酸待测样本使用时,需提取核酸,其中最小取样量为200μL。完成核酸提取后,建议马上进行下一步实验,否则请保存于-20±5℃待用(24h内)。检测具体操作方法参见检测试剂盒的使用说明书。
4.本产品作为抗原待测样本使用时,可参照临床样本进行处理。
5.在实验操作过程中佩戴口罩及手套,并使用无DNA/RNA酶的试剂及耗材。
【安全警示】
本质控品含腺病毒7型病毒,虽经灭活处理,但在使用时应由受过培训的实验室专业人员操作,注意生物安全防护。应按有潜在生物传染性样本对待,操作和处理均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:卫生部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》和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。